进口报关代理:大米和植物油进口报关小知识
发布时间:2023-07-06 15:05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华平货代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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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民以食为天”,像我们每天吃的大米、肉类、植物油等,其实很多都是从国外进口的。特别是我国还是大米进口最多的国家之一,所以为了我们的食用安全,海关一直对进口大米实施严格准入管理。所以食品报关代理一直最热门的报关代理服务。下面华平货代给大家分享关于大米和植物油进口报关小知识。
大米进口报关注意事项
进口大米报关准备
1,须在海关总署网站,查询进口大米准入信息及相关公告,确定进口大米的原产国和种类是否在准入名单之列。目前,我国已准许包括泰国、越南、柬埔寨、缅甸、老挝、日本、韩国、巴基斯坦、印度、乌拉圭、美国、意大利以及中国台湾在内的13个国家和地区的大米进口。
2,还须了解该国家和地区进口大米的检验检疫要求,确保输华大米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进口商应选择已获得注册的境外生产加工企业,境外加工、储藏库企业名单可在海关总署网站查询。
3,进口商在进口大米前须完成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进口商可在“互联网+海关”全国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提交备案信息,完成备案并取得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编号。
以上步骤完成后,确认相应的产品可以进口,就可以进入货物申报环节。
需要注意的是,进口商在向海关申报时,除提供一般进口食品所须报关单证外,还须提供官方植物检疫证书、原产地证书、熏蒸证书。同时,对于预包装进口的大米,进口商还须审核进口大米的标签是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无中文标签或中文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大米不得上市销售。此外,越南、泰国、缅甸、老挝等准入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大米还应在包装上标明“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
植物油进口报关注意事项
进口植物油申报时,除须提供报关单证外,还须提供该批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入境后用于分装加工或者检验检疫类别中有“P”要求的食用植物油,还须提供官方《植物检疫证书》,植物检疫证书样本须与中国海关同生产国/地区协商确定的证书版本一致。此外,进口商在海关“单一窗口”进行申报时,须上传原产地证书及植物检疫证书电子化文件。
食用植物油的进口商要履行好质量主体责任,在开展进口植物油贸易前,认真做好进出口食品企业备案工作,在“互联网+海关”全国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提交备案信息,完成备案并取得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编号,同时做好进口和销售记录,保障进口植物油可追溯。
进口植物油申报要求
1,进口商须持有该批进口植物油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证明材料,即其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项目的检测报告。如进口的是散装食用植物油,进口商还须持有运输工具前三个航次装载货物名单,运输工具及其前三个航次装载货物应符合我国规定。检测报告及前三个航次的航运单属于申明持有类材料,进口商应按照规定妥善保存纸质原件,在海关提出验核原件时,进口商应按要求提供原件。
2,对于预包装进口的植物油,进口商还须审核进口植物油的标签是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无中文标签或中文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植物油不得上市销售。
所以说,每样被我们吃进肚子里面的食物,背后都有许多人的努力在里面。随着人们的消费欲望日渐强烈,未来对进口食品的需求会越来越大。食品报关服务还是建议找专业的食品报关代理公司,澳门免费原料网,广州专业食品报关代理服务商,有冷冻黑加仑、冻三文鱼等众多服务经验,欢迎前来咨询400-685-7685。